2007年1月22日,星期一(GSM+8 北京时间)
浙江法制报 > 第四版:天下 改变文字大小:   | 打印 | 关闭 
南京:防止公车补贴成“生活津贴”
蔡玉高

  “防止公车补贴成为‘生活津贴’。”正在举行的南京两会上,一位人大代表提出这样的建议。
  如何防止公车补贴挪作他用?南京市有关部门目前正在研究将公务交通费存入个人专用的公务交通消费IC卡,希望借此实现专款专用。
  在南京市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上,人大代表次仁措姆向大会提交了一份建议,希望采取有效监督手段,防止公车补贴成“生活津贴”。
  他建议,对公车补贴应实行实报实销制度,并进行监督。公务员每月按实际使用车费情况进行报销,明确公车补贴是用于公务员本人上下班、外出办事或公务员本人的私车行驶、维修的各项费用,可报销的费用设定限额,其上限为额定的公车补贴费。
  次仁措姆表示,监督机制则可采取自检和上级部门抽查两种形式,部门领导先自检,每年中随机抽查一月,对公务员报销的各种单据进行检查,防止重复报销、不实报销等情况的发生。抽检由上级纪检部门进行。